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12月8日上午,由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枫桥经验”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省警察协会主办,绍兴市兰亭度假区管委会、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绍兴市柯桥区警察协会承办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创新“驻村融治”工作研讨会在绍兴兰亭召开,来自全国社会治理领域的学者大咖汇聚柯桥,共同探究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和“驻村融治”的实践路径,为警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更多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魏明,绍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汤文全出席会议并先后致辞。柯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彰主持开幕式,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陈福连作主旨报告。
魏明代表浙江省公安厅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浙江公安事业发展的专家和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面对当前社会治安新形势新特点,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探索“派出所主防”新理念、新举措、新路子,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持续擦亮“浙里义警”品牌,大力推进社区警校建设,全面深化融合发展,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柯桥公安机关积极探索驻村指导员制度在警务工作中的新实践,创新社区民警“驻村守望”工作机制,通过构建“驻村融治”标准体系,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以警务现代化先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接下去,全省公安机关将牢记使命担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
汤文全代表市政府、市局向出席研讨会的领导嘉宾表示欢迎。他说,“枫桥经验”是绍兴的金名片。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去年考察绍兴时提出的“你们要很好地总结、提炼‘枫桥经验’,用于实际、用得更好”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桥警务模式创新地、“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标准地的使命担当,坚持多元共治、整体联动、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系统研究、品牌引领,大力实施共治警务,让“枫桥经验”在绍兴公安持续开花结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驻村融治”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推进枫桥警务现代化,为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提供更多绍兴公安“共治”样板。
陈福连作了题为“以枫桥式‘驻村融治’服务保障高质效平安共富”的主旨报告。他指出,60多年来,“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历久弥新、长盛不衰,解读其背后的“密码”,已成为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推进“中国之治”的一道必答题。这个“密码”就是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群众路线这一根本方法、矛盾不上交这一目标导向。近年来,柯桥公安坚持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理念,创设社区民警“驻村守望”机制,迭代形成以“六员五驻、五融五治”为主要内容的“驻村融治”标准体系,积极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社区警务运行模式,着力打造社会治安责任共同体,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努力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柯桥方案”。
在理论研讨环节,与会领导、嘉宾紧密结合当前基层治理的热点、难点、焦点,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驻村融治”工作的研讨发言,浙江省警察协会副会长鲍浩东主持。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办公厅主任,中国警察协会副会长孙永波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开启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活力更来自基层。“驻村融治”是基层公安机关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的重要抓手,是新型社区警务的基层探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锚定现代基层治理理论的发展方向,高效推进新型城乡社区的警务战略,全力助推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汪勇围绕基层社会演变轨迹、解决基层融治难题等内容分享了经验和看法。他指出,浙江是理论的创新地,实践的探索地,经验的升华地。近年来,浙江在共富、共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基层社会治理从自治、共治到融治发展。自治是传统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性,体现的是熟人社会中矛盾纠纷单一性;共治是现代社会基层治理的应变策略,体现的是传统到现代、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的转变;融治是当代基层社会治理的优检方案,体现的是从传统农业社会、现代工业社会到当代智慧社会,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柯桥公安以社区民警“驻村融治”为突破口,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模式创新发展,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借鉴和思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陈刚指出,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擘画的制度设计,是实施“八八战略”、推动“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我们始终致力于更好的强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提炼和实践应用,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公安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凝练此次研讨会取得的丰硕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将其转化到学校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当中,作为鲜活的实践案例,融入课堂、融入教材、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引导教师以“驻村融治”工作机制为标杆样本,更好地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警务工作中的传承创新开展研究。
浙江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围绕“驻村融治”的理论分析、“驻村融治”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驻村融治”带来的启示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指出,“驻村融治”警务制度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种制度创新,是推进乡村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造性实践,是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创新社区警务模式的乡村样本,体现的是乡村治理之道、警务创新之路、理念方法之论以及理论研究之源。我们要更加注重民意导向,以农民的视角,不断回应老百姓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更加注重村级的治理,切实解决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在破解难题中推进乡村治理创新发展。
清华大学中国社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智慧应急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曹峰以“积极预防化解矛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韧性”为题作经验交流。他说,社会治理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柯桥公安的“驻村融治”工作对治理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改革、完善,加强了基层治理体系的整体能力,同时提升解决社会纠纷矛盾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治理,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社会治理的韧性安全,要保持社会稳定的阻击力,重建社会秩序的恢复力,自我调整完善的适应力。柯桥公安的创新做法,优化了基层的治理体系,有效的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尤其是科技方面,互联网背景下,强调人和技术相结合的角度,大大提升了基层的治理能力。
浙江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许韬围绕“以社区警务创新驱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开展交流。他指出,“驻村融治”实现了公安工作和农村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体现了四个导向的工作指引,也是我省实施“三大警务”,特别是共治警务的一种生动的实践,不仅筑牢了基层基础,完善了基层治理的体系,更是强化了风险隐患的预防化解能力,为公安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对基层治理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要强化数字赋能,提升一线警力现场感知能力,数据搜集能力,数据研判能力;要完善评估体系,不断反馈和修正决策过程,发挥时效工作;要提炼总结和经验推广,研究学习经典案例,提升品牌塑造能力,加强品牌宣传推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枫桥经验研究中心主任王孟指出,“驻村融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柯桥的深入实践与模式创新,也是基层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柯桥”方式,更是农村社区警务在新时代的标准模式。枫桥警务模式的探索研究形成了 “六员五驻、五融五治”的“驻村融治”警务标准体系,为向全国推广复制夯实了标准基础,提供了规范指导和发展原则,提高了推广复制的可行性。我们将积极探讨“驻村融治”警务模式向全国推广的一些举措方法,争取让模式在全国推广开来,促进基层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和能力水平的提升。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从历史、制度、实践三个角度阐述了对于“驻村融治”标准体系的观点与看法。他指出,公安民警在“驻村融治”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运用,为“驻村融治”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的法律支撑;要坚持治身与治心和谐统一,把“驻村融治”工作与全过程下的人民民主、基层民主协商、群众监督等方面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了解村民、了解村情。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副校长戴大新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改革,是绍兴重要的职责和使命。现阶段推行的“驻村融治”工作,意义非常重大。“驻村融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具象,要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年规划为牵引,从强化政治观念、明确职责定位、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育、拓展内涵意义等五方面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级新闻媒体代表,基层民警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