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共计划招聘编外用工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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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0日后出生),年满18周岁以上;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能熟练操作电脑,需24小时值班值守。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新村村359号(绍兴市救助管理站),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75-88602136。
2.报名时需填写《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二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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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为11月17日,地点为绍兴市救助管理站会议室。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高于6:1的,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含)6:1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根据成绩先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中因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等影响录用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有关资料,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原则上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与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报名岗位性质,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绍兴市救助管理站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