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绍兴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惠民助老,为基层家庭点亮养老曙光)
8月以来,绍兴市民政局聚焦老年群体及其家庭的养老难题,细化民生服务,大力推进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自付金额40%的标准进行折扣,分别累计不超过每月500元、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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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岁的王奶奶成为该政策的直接受益者。2024年,家住新昌县的王奶奶突发脑梗后生活无法自理,子女因工作繁忙难以贴身照料,只能将其送往专业养老机构。每月高昂的床位费和护理费,对收入微薄的王奶奶而言是不小的负担。8月中旬,在养老机构护理员李芳(化名)的协助下,王奶奶完成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申请,经专业评估,她被认定为“重度失能”,扣除长护险报销后用券抵扣了800元的自付费用。对于养老服务消费刚需家庭,使用消费补贴着实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启动以来,市民政局精准划分补贴边界,认定通过80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推动94家养老机构完成消费补贴发放,拓展居家养老“六助”上门服务需求,夯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基座。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明确服务内容、时长等关键要素。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民政部门在各区、县(市)机关单位食堂、便民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福利彩票销售点、大型商场等场所发放易拉宝、海报、宣传册等各类宣传资料共计5000余件,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平台宣讲补贴政策与细则,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推进代办服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申请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同时支持老年人家属、亲属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协助代办。目前,已完成信息注册的老年人中,80%以上获得代办服务,打通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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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28日,全市共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453万元,惠及老年人7600余人次,带动养老服务消费总额1068万元,以实际行动助力“老有所养”,为基层家庭点亮养老曙光。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消费补贴撬动银发新需求,继续扩大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知晓度和服务覆盖面,不断加强评估监管、服务监管、资金监管,持续拉进专业养老服务和失能老年人及家庭的距离,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政策红利。
附件: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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