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许多怀揣理想和专业技能的毕业生们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其中不少具备计算机知识的青年将在信息技术领域一展身手。但是请牢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计算机技术从事非法活动得不偿失!
日前,经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包括王某、蔡某在内的11人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王某是一名计算机爱好者,平时喜欢研究各类软件。2023年10月,他发现一款运动健康类APP存在漏洞,于是未经授权就自行研究开发了一款破解版软件,可以实现不限时间免费使用该APP中具有一定功能的运动表盘。“本来这些运动表盘只能免费试用五分钟,用了我的软件以后,就可以不限时间了。”随后,王某便将破解版软件和教程放在了某论坛上,并提供网盘链接供他人下载使用,之后还对破解版软件进行了多次更新迭代。
“后来,我发现这款软件被别人下载后,就放在了网上进行售卖。”嗅到这一“商机”后,王某开始有偿提供给他人下载使用。王某口中的“别人”,是蔡某、张某等人。自从发现王某破解的软件及教程后,蔡某、张某等人便将获取的软件及教程放在自己开设的网店中售卖,直至2024年6月被警方抓获。
“一开始我只是想卡bug,免费使用运动手表的功能,顺便赚点小钱,没想到触碰了法律……”说起自己的行为,王某等人悔不当初。
经查,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王某提供的破解版软件累计被下载80000余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000余元;蔡某、张某等人累计销售30余次至5000余次不等,非法获利人民币80余元至50000余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