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自然资源部作出“四个融合”的重大部署,浙江作为“一张图”统筹耕林园草空间试点地区,统筹谋划,深入推进。
近日,台州市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扬帆路(安澜路至新街路)工程同步取得建设用地和用海批文,标志着浙江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从“陆域协同”拓展到“陆海统筹”,走通了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审联办新路子。这也是全国首个实现用地用海联审的项目。
如何完成联合审批?
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扬帆路(安澜路至新街路)建设工程项目位于示范区东侧,总投资900万元,南北向连通安澜路与新街路,贯通后对优化示范区投资营商环境,加快发展临港产业与海洋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用地涉及玉环市陆域管辖范围和围填海区域,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海域使用审批手续,改革前分别需要11天和30天,申请材料17件和16件。
通过系统改造和优化,以系统间推送项目立项材料等共性数据的方式破解了重复递交材料的问题,以省市县三级扁平化网上办理的措施破解了用地用海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项目实际收取申请资料21件,除公示外,办理时间7天。
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林地(草原)管理系统、海域使用审批系统和智慧“数字征迁”监管系统已经贯通共享,业务深度融合下的自然要素保障“高效办成一件事”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一件事一次办”咋办成?
“一件事一次办”,创新审批工作模式是关键。
浙江创新推出“八个一”联合审批模式,通过“一张数据底图、一同综合论证、一并选址会审、一次现场勘查、一并公示公告、一套申报材料、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平台联办”,打通部门壁垒,解决多头审查、意见冲突、反复跑动等问题,实现用地用林用草用海项目“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后申报材料精简40%,审批提速60%。
哪些项目已纳入联合审批?
6月1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合审批的通知》。
目前,浙江省已将三类项目纳入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合审批:用地涉及林地/草地的项目;历史围填海区内用地用海同步项目;“海塘安澜”等线性工程用地用海项目。2025年底前,临时用地涉林(草)审批及其他用地用海同步项目也将纳入联合审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