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增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促进企业绿色发展,6月10日,越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法院举办生态环境普法专题培训会,区生态环境分局法规生态科、环评科、执法队工作人员及全区各排污单位负责人共计百余人参会。
会上,越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环资庭)赵晓岑庭长立足审判实践,围绕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个角度,结合实际案例,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污染环境罪等方面深入讲解了企业环保法律主体责任。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的蒋凌超律师从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影响评价四个维度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享与交流,并解读了信访工作条例。厉梦瑶工程师讲授了排污许可证后的规范化管理。沈涛工程师讲解了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排查及事故预防。
会议强调,各企业要增强法制观念,将所学所思运用到日常生产管理中,落实污染防治和守法责任,依法办理环保手续、依法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依法管理危险废物、依法落实排污许可、依法做好环境风险防控,携手为越城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贡献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