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发布《绿色护考公告》,呼吁市民在全国高考和浙江省选考期间(6月7日至10日)、浙江省中考期间(6月21日至22日)不制造噪声污染,给莘莘学子营造宁静、绿色、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资料图。记者 夏蔚逸/摄
公告呼吁,在此期间,请大家减少晨练、广场舞噪声。在晨练时,不喊号子,不播放音乐或降低音乐音量,广场舞等露天群众性文化娱乐、集会等活动,请勿使用高分贝的音响及乐器,并尽量减少活动时间。
绿色出行、减少鸣笛。尽量选择步行、骑车、乘坐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确需驾车的,在城区内行驶时注意减速慢行,切勿鸣笛,并尽量避开学校、考场周边道路,减少噪声。严禁机动车“飙车”“炸街”等扰民行为。
减少文娱餐饮商业噪声。在居民区附近的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场所,烧烤等露天摊点尽量缩短营业时间,调低音量,落实减噪措施;商业门店、街头摊点等场所切勿播放户外宣传音响,避免使用流动广告宣传车等可能产生噪声的行为活动。
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各类施工单位严格规范施工行为,考点周边停止噪声排放大的大型机械设备作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噪声污染,同时,严禁影响考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行为。
防止装修噪声。合理安排装修时间,正在进行家装作业的,请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施工。
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在小区和楼道放轻脚步、勿大声喧哗,自觉减少各类生活噪声,为考生提供安静的休息环境。
共同监督。如发现噪声扰民行为,可拨打政务服务电话(12345)或公安部门电话(110)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余姚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减少噪声,给考生们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备考和应考环境,让他们静心复习、安全出行、顺利应考。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赵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