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5年3月,投保人Z女士拨通保险公司服务热线,称在网络平台刷到有“全额退保攻略”,遂咨询其为女儿投保的重疾险是否适用。经保险公司核实,Z女士2020年4月为其女儿购买了一份终身性的重大疾病保险,年缴6705元,缴费期19年,截至咨询时已缴纳5期保费共计33525元。保险公司从未开展过所谓的“全额退保”相关活动,如现在中途退保只能按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退还,经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后,Z女士意识到网上的虚假广告的危害,未再提出退保。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因投保人解除合同的退费】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全额退保”的真相:
保险公司从未开展“全额退保”活动,此类宣传多为第三方黑产机构诱导消费者退保的骗局,可能涉及伪造证据、恶意投诉等非法手段,存在诈骗风险。
风险提示:
1、经济损失:
退保后仅按保单的现金价值退还,可能低于已缴纳的保险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保障缺失:退保后被保险人失去对应保障,例如上述案例中,后续被保险人失去终身重疾保障,如若发生保险事故无法转嫁风险,高额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
3、再投保成本增加:退保后再重新投保则可能因年龄增长、健康状况变化导致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
4、信息泄露:“代理退保”等代理机构索要您的保单、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此类信息一经泄露可能会引发金融诈骗、非法借贷、信用受损等风险。
中国人寿寿险宁波分公司提醒您,保险是风险转嫁的重要工具,退保需理性决策,莫因小利而失保障,警惕黑产骗局,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遇“非法代理”、“非法退保”等第三方黑产,可拨打反诈中心电话96110。
(稿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