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浙江“土特产富”全链发展优质优价工程实施方案(2025—2027年)》,提出加快构建地域特色鲜明、产业集群成链、业态类型丰富、优质优价凸显、利益联结紧密的“土特产”培育发展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到2025年底,建成单条产值超十亿元、超百亿元的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分别达到135条和12条,全产业链产值达3300亿元,每个山区海岛县至少培育1条目标单产1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链,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0个以上。茶叶、中药材、地方猪、禽蛋、中华鳖等特色产业优质优价取得率先突破。
到2027年底,建成单条产值超十亿元、超百亿元的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分别达到150条和20条、总产值达到3600亿元,每个山区海岛县至少打造1条单产1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链,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00个以上,带动从业人员年增收6%以上,特色优势产业优质优价机制基本构建。
《实施方案》围绕产业链各环节提出重点工作内容↓↓
聚焦“产业提级”,构建链群融合新格局
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链群。聚焦农业主导产业,按照“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布局,构建“产业链—重点县—龙头企业—平台基地”联动发展模式,形成“一业一策一方案”,每条省级全产业链培育2—3家“链主”企业,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培强提能特色产业平台。各县(市、区)建立重点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图谱,形成“一县一业一方案”。到2027年,建成建设8个以上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5个国家现代农业园区、50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
培优育新地方特色产品。充分挖掘梳理乡村资源,培育发展农耕文化、山水风景、林特产品、特色小吃、服务产品等“小而精、小而美”土特产业产品。到2027年,迭代发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00条以上,培育100个“土特产”新品。
聚焦“品质提升”,推动产品供给新增长
加强品种保护利用。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种质资源调查评价和保护。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到2027年,力争发掘培育5—8个优新品种,建成种质资源库(场、区、圃)100个以上,主导品种覆盖率超95%。
建设绿色生态基地。完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构建10个以上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修订相关标准100项。到2027年,稻菜、稻渔等综合种养模式面积达200万亩,畜禽规模场“两化”技术应用全覆盖,建成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500个。
提升发展设施农业。到2027年,提升农业设施大棚20万亩以上,培育数字农业工厂1000家、未来农场100家。
聚焦“加工提标”,创造产业增值新动能
优化农产品加工布局。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布局建设休闲食品、预制食品、药食同源等加工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27年,建成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基地)100个。
推进初级产品分等分级。加快构建初级产品品质评价体系,制定涵盖外观、口感、营养等分级标准或技术规范。到2027年,制定分等分级标准50项以上,新增分等分级产品50个以上。
提升精深加工生产水平。优化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认定机制,每年实施研发攻关项目20项以上,构建“链主”企业引领、高校科研单位和科技示范户共同参与的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到2027年,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100家、省级700家、科技型100家。
聚焦“流通提速”,拓展市场配置新空间
夯实冷链物流基础。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和重点乡镇,每年分类分级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20个。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每年建设不少于200个。到2027年,果蔬、肉类、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到32%、85%、85%,实现商品价值提升15%以上。
打通农村物流通道。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27年,初步形成城市半小时、城镇1小时、农村3小时送达的冷链配送网络。
拓展国内外市场渠道。推广“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模式。支持发展农产品销售海外基地、公共海外仓,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和仓储物流中心,积极对接RCEP成员国,到2027年,农产品出口贸易额达到400亿元以上。
聚焦“品牌提能”,引领消费升级新需求
打造特色品牌矩阵。建立完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农业品牌体系。实施浙江名优“土特产”品牌IP建设行动。到2027年,新增绿色食品1000个以上、“土特产”品牌IP30个。
丰富展示展销平台。打响“浙农优产百县千品”名优“土特产”宣传推介品牌,组织开展百场专题推介、百场产销对接、百场“四进”(进商超、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推广新型营销业态。培育“土特产+乡村文化”“土特产+特色餐饮”等新业态新消费。建设直播基地,实施“村播”“企播”培育行动,培育省级“土特产”直播基地500个、主播1000名。
聚焦“联农提效”,拓宽富民增收新路径
健全模式链条拉动。建立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联系制度,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山区海岛县布局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工厂,把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当地农民。
优化平台赋能联动。到2027年,建成产业赋能式、品牌带动式“共富工坊”2000家以上,共富市集100个以上,新发布3批“263共富农产品”名录,新(改)建设“土特产”类农事服务中心45个以上。
立足产村融合带动。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量化入股参与乡村“土特产”发展,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推进乡村经营,统筹片区组团发展。
在创新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创新数字赋能全链溯源机制、市场主导产销对接机制、财金协同多元投入机制。其中,到2027年,实现“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全覆盖。
在强化保障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至少安排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对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建立“土特产”动态监测调查制度,形成产业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