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上,绍兴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并研究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汤文全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指明了开展方向。此次学习教育,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忠诚践行“八八战略”的坚强保障、纵深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载体,再次释放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开展队伍作风建设“八大行动”,一体做好“学、查、改、促”四篇文章,不断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绍兴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实绩实效。要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做到学有质量。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基础,做到突出学习重点、丰富学习载体、用好学习方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在查根溯源上下功夫,做到查有力度。敢于直面问题,强化“四查四找”、专项工作、“综合体检”等,确保问题越来越少。要在真改长治上下功夫,做到改有成效。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深化巡察整改、健全闭环管理等方式,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在担当实干上下功夫,做到促有成果。把学习教育作为提升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始终坚持开门教育、树牢基层导向、注重扛旗争先,全面提升学习教育成效。
会议要求,市局要成立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行事历,确保有力有序推进。过程中,局党委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扛起本部门主体责任,全体领导干部要带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家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