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余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5年3月25日复用、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③“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⑧“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⑨“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⑩“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学校周边新增及重新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来源:宁波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