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年味”叫“守护”。
今年新春佳节,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启动等级勤务,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为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平安、祥和的氛围。期间,全市累计出动警力8.24万人次,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3.04%,未发生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群众过节,公安守护。全市公安民警坚守岗位,有的在车站机场码头巡逻穿梭,仔细排查安全隐患;有的在“网红”商圈景区执勤,维护社会秩序;有的在大型民俗活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管理……人民群众的喜乐安宁,是人民警察的最大心愿。
在天一广场、老外滩、南塘老街、宁波火车站、栎社机场、轨道交通重点站点等繁华商业区和交通场站,宁波公安坚持动静结合、显性用警,按照“1、3、5”快速反应机制,织密重点部位“点上守”、关键路段“线上巡”、专群力量“面上控”的社会巡逻防控网络,并发挥市、县两级警航战队力量,累计巡飞435架次183小时,全面提升见警率、管事率。
今年春节,市民探亲、旅游等热情高涨,自驾出行流量明显增大,高速出口流量同比增长15.33%。公安交警部门针对春节期间车流量大、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提前研判交通形势,科学部署警力,加强对重点路段、高速口在各个时段的交通疏导和管控,同步严管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期间,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拥堵和重大交通事故。
春节期间,宁波多个热门景区、网红打卡点出现“人从众”的景象。宁波公安提前谋划部署,配合属地及相关部门加强区域治安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交警部门坚持“一路一策”,针对性做好重点路段的梳堵保畅工作,全市旅游景区治安秩序和道路通行良好。
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严打严处,在除夕、初一、初五等重点时段,联动政府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联合检查,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近3600余起;全面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督促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增派充足警力做好现场安保,节日期间未发生相关安全事故。
同时,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震慑打击盗窃、诈骗、赌博等节日期间易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秩序持续良好。
新的一年,宁波公安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推动宁波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为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