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孩子们出行不再局限于学校和家之间的 “两点一线”,出行方式也更加多样化,学生假期安全出行重点来了。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增强学生安全出行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绍兴交警走进中小学校,向广大师生宣讲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结合交通事故案例,详细讲解了学生寒假期间日常出行方式,倡导同学们要争当文明交通的小使者,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传递给父母和周围的亲友,带动他们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寒假交通安全
学生安全提示
1.过马路时遵守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行,走人行横道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
2.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自觉做到不骑“故障车”,不骑车带人。
3.乘坐公交车时在指定地点候车,上车时自觉排队,遵守“先下后上”原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
4.走路不看手机,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横穿马路时请走斑马线。
家长安全提示
1.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孩子履行监督义务,监督并制止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监督并制止不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
2.不驾驶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接送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靠右行,驾乘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3.驾驶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道,不加塞,不超速超员,拒绝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