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共有170座水库,辖区内水库数量居浙江(县、市、区)首位,2022年,该市初步开始水库不动产权登记探索,在全省层面取得较好示范效果。2024年,诸暨市从制度组织、难点破解、要素保障等方面为水库办证积累了宝贵的可借鉴经验。截至2024年底,诸暨市已累计完成161座水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超额完成试点地区任务要求(任务要求90%的水库需完成产权登记),办证数量居全省县域第一。
一是建章立标形成体制机制
2024年全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诸暨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诸暨市小型水库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为水库办证工作明确路径,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依据。同时两部门积极同市政府及其他单位协调,通过制订工作方案、出台配套文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处理协调重大问题等一系列措施,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紧密配合逐一破除阻碍
诸暨市水利局在前期摸排工作中发现许多水库可能存在“跨村”共有情况,涉及到多村问题,便给产权化推进工作带来考验。为此市水利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水库权属“跨村”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对“跨村”问题进行明确,厘清争议内容,确定了“先易后难,权属共有”的办理原则,分类推进权属办理,如归属明确的,按规定流程办理;归属多个村的,经村委会及属地镇街认定后明确为多村共同所有;权属界限模糊且争议无法调和的,对权属清晰部分先行确权办理。试点工作以来共化解权属界限模糊问题1处,完成12座“跨村”水库不动产颁证。
三是优化流程加强要素保障
一方面是办理流程优化。2022年初步探索阶段,诸暨市小型水库办证模式为“先踏勘、后审核”,即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属地乡镇先逐一到水库现场进行踏勘,再进行资料审核办证。2024年试点地区工作开展以来,市水利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工作方案精神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将不动产权办证模式从原先的“先踏勘、后审核”调整为“先预审、后踏勘”,相关办证手续资料和流程方面实现产权人办证“最多跑一次”,办理时效缩短60%以上;另一方面是资金倾斜。结合诸暨市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将办证过程中的水库测绘费用(1-1.5万元/座)进行保障,打破部分乡镇因资金问题而产生的“不愿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