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山县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建筑业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新时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八条措施》重点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根据我县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和短板,提出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八条措施。
加快建筑经济增长
对资质规模、产值规模等进行不同奖励。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规范招投标市场,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扩大“评定分离”适用范围,鼓励联合体投标,优化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交易管理办法,推行柔性执法。
提升质量安全能力
对获得国优、省(部)优、市优工程的品牌创建企业予以分类分级奖励,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县优质(标化)工程扩面行动。
推进科技创新建设
对科技有关奖项进行奖励,并筹备建立象山现代建筑产业发展研究院,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高端人才引育、先进技术转化、创新企业孵化和特色产业培育等工作,推进以绿色化、数字化和智能化为改革重点的建筑业转型升级。
推进双向发展
稳步开展“引进来”“走出去”工作,对新引进或新获评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或新获批铁路、民航、冶金、石油化工、电力、港口与航道等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给予50万元规模绩效奖励。鼓励建筑企业合作建立省外建筑企业服务联络点,并对服务联络点给予补助。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建筑业县域法治营商环境,公检法司各机关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探索打造更优增值服务,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法律服务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推动减负降本
对建筑业突出贡献和骨干企业等优质建筑业企业承建县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后、结算审计之前,可支付发包单位与施工单位无争议部分工程价款的95%。每年安排1亿元可用金额的政策性应急转贷资金,帮助建筑企业解决续贷问题。全面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办理效率,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强化人才支撑
持续推进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深化产教融合,培育具有技术、经济、经营管理等复合型人才。
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 作者:张伟海 方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