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统计对象:
生态环境统计数据是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基础,是制定各类污染防治规划及其防治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部署要求,我市将开展2024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2025年1月1日各填报单位启动排放源统计数据填报,1月15日前完成填报并提交至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为切实推进填报工作,现对数据填报单位作出以下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
一、依法依规填报
填报单位在生态环境统计系统直报的数据是各项数据的源头,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核心环节。填报人员应认真学习填报制度,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环境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若存在以上行为,将依法处理。各单位提供环境统计资料,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要做到各项数据来源清晰,有支撑材料,不错填、漏填。
二、填报过程注意事项
(一)填报步骤:一是使用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hjtj.cnemc.cn/htqy;二是确认企业基本信息;三是按照报表顺序逐一填报有关数据;四是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五是完成数据审核后上报;六是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二)学习培训材料:我局整理了2024年生态环境统计培训课件及相关行业培训视频,填报前,请认真学习(https://www.alipan.com/s/eMri48DBUEx 提取码: ks50,链接有效期至2025年1月22日)。
(三)准备支撑材料:填报过程中,要记录好数据的来源依据,并将有关支撑材料准备充分,按要求提交区、县(市)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档案材料进行复核。
(四)易错易漏项提醒:
1.生态环境统计直报系统中各专表必须在首页中勾选“是”后才能导入并填报,直报系统已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自动匹配需填报的专表,在此基础上,若企业有其他专表需要填报,请在“基101表”中勾选“是”后导入并填报。针对未自动匹配需要填报专表的行业,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务必谨慎勾选“否”,防止漏填有关信息导致最终核算的排放量与实际情况不符。
2.污染物核算环节以排放口为单位进行,点击“核算”后,系统会自动显示基102表、基103表、基104表、基105表中填报的排放口信息,若还有其他排放口,需手动添加并进行核算,请各单位务必保证所有排放口都进行核算。
3.填报过程中常见的错误包括:数据单位错误、非重点指标填报不完整、核算指标不完整、核算方法选用不规范、监测数据使用不规范、系数选取不规范、活动水平不合理、挥发性有机物产排量不合理、核算过程中计算错误等。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核算每一项污染物数据,防止生态环境统计数据与实际排放情况不符。
三、其他
填报中遇到的问题,可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单位竭诚提供服务,全力配合各单位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相关事宜。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