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印发《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传统工艺技艺传承创新。
《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年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什么是传承创新工作室?具有哪些主要功能?
传承创新工作室是指由某一历史经典产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主持建设的专业工作室,具体分为工艺美术类和生产技艺类。
工艺美术类重点支持石雕、根雕、木雕、宝剑、青瓷、文房等产业;
生产技艺类重点支持制茶工作室、老药工工作室、酿酒工作室、丝织技艺工作室等。
重点支持领域后续根据浙江历史经典产业名录动态调整。
主要功能包括:促进挖掘保护,积极开展历史经典产业文化资源挖掘与保护工作;加强传统工艺技艺传承创新,带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梯次发展;积极开展相关领域技术技能研发创新,解决生产难题、推动产品创新;开展技艺交流,及时总结提炼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等;不断扩大历史经典产业社会影响力等。
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一般依托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
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依托的经营主体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浙江省内依法注册或登记,主要从事历史经典产业领域创作或生产。
经营正常,近三年历史经典产业领域相关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能为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工艺美术类要求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生产技艺类面积要满足技术创新、传承授业所需。
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制度;有符合条件的传承创新主持人1名及以上;有相对固定的传承人3名及以上,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职称或市级大师及以上称号;近五年新增具有中级职称或市级大师及以上称号的传承人不少于2名。
同一传承创新主持人最多承担1家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鼓励同领域多个主持人联合建设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
传承创新主持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在某一历史经典产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获得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浙江工匠”“制茶大师”等荣誉称号。或具有相关领域副高以上职称。
有较明确的创作主攻方向或创新项目计划,近五年本人或团队成员获省级及以上奖项作品或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带徒传技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在政策支持方面:
在省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给予最高3年合计30万元补助,支持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创建与运营。
认定后第一年、第二年每年补助10万元,第三年根据评估结果,对优秀和合格档次的分档给予补助,对不合格档次的停止补助。对同时属于其他类型工作室且省级财政已有补助的,按照从高原则不重复补助。
传承创新主持人每年可推荐2名传承人参加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结合传承创新主持人意愿,支持纳入经信领域省级专家库。
浙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认定工作,据各市历史经典产业规模和人才数量因素,综合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合计90家,其中杭州市24家(包括省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基地),宁波市10家,温州市9家,湖州市6家,嘉兴市4家,绍兴市7家,金华市13家,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各2家,丽水市11家。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可以报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县经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推荐至市经信局。申报材料内容包括传承创新主持人基本情况、依托主体情况和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方案,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