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系统论认为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事物的各个部分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系统。系统内部的各要素之间又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方式相互结合,形成相对稳定的结构。但系统的结构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演变。由此,推动浙东运河(绍兴段)文化遗产系统发展要把握三重原则:整体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动态性原则。
其一,坚持整体性原则。马克思主义强调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浙东运河(绍兴段)文化遗产是一个系统,它是由多种不同类型和层次元素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最基本的元素是贯穿东西的运河河道,主要由历史上留存下来的古运河和伴随着现代化发展而重修或兴建的新运河组成。运河两岸可以随处看到物质文化遗产,例如古桥、古堰、古码头等工程设施,以及运河沿岸的古建筑、古街巷、古村落等。同时还有许多物质与非物质遗存,包括因运河而兴起的城镇、市场等,以及与人们生活、生产相关联的各种活动、民俗、传统手工艺等。运河河道将这些元素连接在一起,体现出历史、文化、实用和生态等多重价值。运河两岸各种遗存是运河精神和运河文化的载体,它们既因运河而生,也为运河增彩。这些组成元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浙东运河(绍兴段)文化遗产这一有机整体。故而,坚持整体性原则集中体现为将浙东运河(绍兴段)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发展,使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其二,坚持层次性原则。马克思主义系统论认为系统的结构决定功能。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浙东运河(绍兴段)文化遗产具有丰富多样的层次性,其不同组成部分的优化决定了浙东运河(绍兴段)文化遗产的系统发展。首先,基本层次是运河自身,包括河道、古纤道、堰坝、水闸等水利设施,对这些水利设施要采取原真性修复,以保持其所具备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其次,与运河关联度较高的层次是桥梁、塔、管理机构、仓库等建筑物,它们反映了运河的物流、仓储等功能,针对这一层次要维护生态环境的原始状态,以延续人们对运河文化遗产的敬畏。最后,伴随运河兴起的层次是城镇的形成和发展,绍兴在运河的滋养下所形成的独特的越文化、水乡文化、商业文化、民俗文化以及传统技艺、民间艺术、宗教信仰等元素,展示了运河的文化和人们丰富多样的生活方式、民俗风情等。这一层次的元素主要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内涵。据此,浙东运河(绍兴段)文化遗产的系统发展,需要依靠这些多级层次的不同元素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中共同推动。
其三,坚持动态性原则。系统的开放性是马克思主义系统论的又一重要特征。社会系统不是封闭的,而是与外部环境不断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浙东运河(绍兴段)文化遗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系统,它与周围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环境相互作用,影响着河道和沿岸遗存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征。因而,浙东运河(绍兴段)文化遗产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地演变和更新。坚持动态性原则推动浙东运河(绍兴段)文化遗产的系统发展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科学规划与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贯彻落实《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上线“文物智能管家”等优化保护方式。二是适度开发与利用。在保护的基础上,对运河文化遗产进行适度的开发和利用,避免过度商业化和破坏性开发。例如,将运河文化与绍兴当地的大禹文化、诗路文化、黄酒文化、书法文化等进行有效集成,促进文化资源整合;在运河边上建起茶馆、书店、文创店等场所,既可以为民众提供更多的休闲生活空间,也可以改善运河周边的环境。三是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创新运河文化遗产的发展模式,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理念,提高保护和利用的水平。利用现代展示手段和技术,让古老的运河文化以创新的表达形式进行呈现;挖掘和创新运河文化元素,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产品,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和转型;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民众对运河文化遗产的认知和保护意识,让运河文化遗产真正做到“由人民建造、归人民共享、承人民期望”;积极与杭州、宁波等城市开展合作,共同挖掘大运河的历史文化资源,探索联合保护利用运河遗产的模式,促进城市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区域联动,统筹协调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构建起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全域保护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