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隔一天,我们就领到证了!真是太方便了!”11月15日,说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浙江明新风机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丁女士连夸审批流程简洁,省时省力又省心。该证书是全省首本采用“告知承诺制”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来我们申报需要经过审核、公示,现在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需要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签字,不再审核设计方案,免除公示期等待,业务最快半日核发证书,至少缩短1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实现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资规行政许可窗口工作人员介绍。
我区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上虞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和豁免制实施办法(试行)》,对区内工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精简申报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据介绍,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该机制的实施可以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规范规划许可行为,提升审批效能的同时,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履行承诺情况采取严格限制措施,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全过程合法合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推进“告知承诺制”省级试点工作,做好服务指导,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促进项目尽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