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无小事,服务好企业是大事。近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绍兴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从实施范围、规范程序、监督评估3个维度14个环节,建立政策制定、实施、评估、完善全过程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涉企政策精准度有效性,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做优做强。
建好决策“智囊团”
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代表原则上从企业家代表库中产生,市工商联负责组建和管理企业家代表库,由具备较强行业经验、法治意识、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组成,数量不低于200名,原则上民营企业代表比例不低于90%,且中小企业代表比例不低于50%、上市企业代表不低于10%,适当包含相关领域专家和非企业家的“两代表一委员”,每年优化调整1次。
筑牢履职“硬杠杠”
各地和市政府各部门制(修)订涉企政策,要按照“立项申报—广泛听取—公开征求—处理反馈—备案管理—强化约束—依法公开—宣传解读”等八步流程规范办理,广开言路,广纳民意,广聚民智,更好发挥企业家经济活动主体作用,引导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推动企业家参与政府重大经济决策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结果有效。未按要求听取企业家代表意见的涉企政策,不得提请市政府审议。
架起监督“放大镜”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监督,起草部门要及时核实,依法依规研究解决,适时反馈处理结果。适时开展涉企政策后评估,邀请工商联、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家代表参与,形成评估报告。持续优化政策条款,对问题集中的内容,起草部门要认真研究修订的必要性,广泛听取企业家代表和有关方面意见,及时优化完善,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