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城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及时间
1.迎宾大道(虞舜大道—梁祝大道)、梁祝大道东段(迎宾大道—人民大道东段)、人民大道东段(百谢路—梁祝大道东段)、百谢路(人民大道东段—梁祝大道东段)、舜耕大道(百谢路—百岭路)、百岭路(舜耕大道—博学路)、博学路(百岭路—江东南路)、江东南路(博学路—舜耕大道)、舜耕大道(江东南路—春晖工业大道)、春晖工业大道(舜耕大道—亚厦大道)、亚厦大道(春晖工业大道—东三路)、东三路、兴业路(人民大道西段—江西路)、江西路(兴业路—e游小镇)、江东路(虞舜大道—曙兴路)、曙兴路(江东北路—称山北路)、称山北路(曙兴路—康良路)、康良路、康居路(康良路—虞舜大道)、峰山路(虞舜大道—江环路)、江环路(峰山路—凤鸣路)、凤鸣路(江环路—虞舜大道)、虞舜大道(凤鸣路—迎宾大道)等道路合围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上述合围道路不含虞舜大道、迎宾大道(虞舜大道—梁祝大道)、亚厦大道(东山路—东三路)、东三路。
2.梁祝大道东段(迎宾大道—百谢路)、百谢路(人民大道东段—梁祝大道东段)、舜耕大道(百谢路—春晖工业大道)、春晖工业大道(舜耕大道—亚厦大道)、亚厦大道(春晖工业大道—东山路)、兴业路(人民大道西段—五星路)、百丰公路(舜耕大道—梁湖大道)、峰山路(虞舜大道—江环路)上午7:00—8:30,下午16:30—18:00交通高峰时段禁止货车通行。
以上区域详见附图
二、禁行区域管理规定
1.车型为轻、微型多用途货车的不受城区货车禁行限制。
2.新能源四类货车(轻型厢式货车、轻型封闭式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封闭式货车)和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以及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非高峰时段(8:30—16:30,18:00—次日7:00)不受城区货车禁行区域限制。
3.货车驾驶人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禁行区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4.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行限制。
三、其他事项
1.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货车(除通告规定不限行货车外),可提前在“绍兴交警微发布”申领临时(或专线)货车通行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2.本通告自2024年12月8日起施行。原《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虞政发﹝2021﹞2号)同时废止。
3.本通知由区府办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公安分局承担,咨询可拨打0575-82766986。
特此通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上虞城区货车禁行区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