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和2024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报告内容,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委员以及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是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对司法规律的遵循,引领检察机关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一取消三不再”是最高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全面自觉贯彻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片面追求数据指标与排名,把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要加强科学研判,抓实抓好“三个管理”,“一取消三不再”对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改进业务分析研判工作,通过案件质效宏观分析,及时发现、解决倾向性、典型性、苗头性问题,又要重视微观案件质量管理,办案部门要强化本部门、本条线办案质效的自我管理,案管部门要履行好综合协调、统筹管理、监督落实的责任,实现更广覆盖面、更深穿透力、更强精准度的业务管理;要聚焦职责定位,切实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准确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办案部门、案管部门、协同管理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定位,创新思路、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好监督办案与服务大局、业务办理与管理、业务管理与指导、管案与管人之间的关系,真正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