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浙江部分做法入选↓↓
建立城市更新工作组织机制
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浙江省选取34个市(区、县)、52个片区、72个项目开展试点,试点城市重点探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管理制度建设,试点片区重点探索开展片区城市设计,明确片区目标定位、更新方式、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指标、配套设施建设等要求,试点项目重点探索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更新方式、实施主体、设计方案、资金统筹和运营等要求。
完善城市更新法规和标准
出台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
《台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明确城市更新的工作目标、原则和要求,建立政府、市场主体、公众、专家等多方参与机制,构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提出灵活方式供地、土地用途转换、工程审批、多元化筹资等政策保障。
完善城市更新推进机制
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
宁波市结合城市体检划定城市更新先行片区。结合城市体检,从土地权属、历史地籍、人口分布、经济产出、建设年代、建设强度等多个维度,全面梳理分析需更新的社区、城中村、产业园区、历史文化资源、滨水空间等6类存量空间,形成存量资源一张图,将城市体检中的问题清单、整治清单落实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定55个城市更新先行片区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引导分区分类进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