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绍兴古城整体风貌和街巷肌理,提升古城内历史街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自治,着力构建共治共建共享格局。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正式发布《古城历史街区城市精细管理十条(试行)》。
古城历史街区城市精细管理十条
(试行)
一、不改变历史街区建筑原有风貌,包括但不限于搭建违法建筑或构筑物。
二、不随意开挖路面、铺设管道、污染石板及道路。
三、不随意新设立各类杆件,包括但不限于隔离墩、地锁、刀旗、气拱门、横幅、标语等设施。
四、不新设传统封闭式卷闸门、Led电子显示屏。
五、不户外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
六、不在户外放置或设置扫帚、拖把、水斗、临时灶头、桌椅、沙发、坐凳等。
七、不乱丢乱扔垃圾或在古城河道内洗涤。
八、不乱排油烟、污水。
九、不随意破坏、涂鸦墙面及各类市政设施。
十、不乱停乱放各类车辆。
古城历史街区城市精细管理先行区域:仓桥直街城市广场-鲁迅路段,鲁迅故里步行街中兴路-解放路段,八字桥直街沿线、广宁桥直街沿线及稽山河两岸,西街及蕺山街沿线,西小路西侧及西小河东河沿,上大路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