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同达:行政执法机关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
近日,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湾中队对海宁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运输黄沙未密闭覆盖”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涉案车辆驾驶员袁某受公司委托,至我局杭州湾中队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执法人员向袁某同步送达了《行政合规建议书》及《信用修复告知书》。
“主要是针对你公司的具体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提出相关建议,指导你公司合规经营,预防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杭州湾中队长冯枫耐心向袁某解释,“再者就是主动告知你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公示网站、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帮扶你公司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袁某在接收“三书”后表示:“《行政合规建议书》里的内容不仅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还指导我们如何规范经营和信用修复,对我们太有用了,我们一定根据建议要求合法合规经营。”
据了解,“三书同达”制度实行前,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时只送达一份决定书。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虽然被处罚,却还是会重复出现类似违法行为,导致同一个事项多次被罚,而推行“三书同达”破解了“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传统执法监管理念,将涉企违法行为治理从“治标”转向“治本”。
接下来,上虞区综合执法局将持续规范信用修复告知书形式,并针对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工地扬尘等高发问题制作第一批涉企行政合规建议书,将“三书同达”作为常态化执法制度,精准指导企业信用修复,助推企业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