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10时13分许
在S24绍诸高速诸向新店湾隧道附近
绍兴高速交警五大队数字作战室
视频巡逻发现
两辆小车停靠在进洞口处
其中一辆竟停在主车道上
司乘人员只顾围在车边交谈
却未去后方设置三角警示牌
现场十分惊险
作战室工作人员见状
立马联系现场的驾驶员
得知双方刚发生刮擦事故
但是车辆都能继续行驶
便第一时间引导其就近出口下高速
等待高速交警处理
据民警调查得知
陆某驾驶浙G号牌小车
在途经事发地时发现前方有车
心想着隧道内不便变道
于是打算在进隧道前
从快车道变到慢车道上再超车
由于当时一心想着超车
没有提前打转向灯
也没有提前观察后视镜
在没有足够的变道空间的情况下
陆某直接选择了变道
此时张某的小车正在慢车道上行驶
因陆某变道太突然
张某已来不及避让
结果导致两车发生刮擦
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万幸双方都系了安全带
司乘人员皆无大碍
发生轻微事故后
陆某的操作更是让民警焦急万分
车不靠边,人不撤离,又不预警
竟直接停在隧道口的主车道上
幸亏作战室发现及时
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民警对陆某
开展了严厉地批评教育
最后民警认定陆某因变更车道时
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过错
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并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同时对陆某和张某因在高速公路上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
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
分别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记3分
绍兴高速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车速快
随意变道、强行变道
会让其他车辆因避让不及
从而引发碰撞事故
请牢记安全变道口诀
“一灯·二镜·三方向”
务必在具备足够的安全变道空间时
方可安全变道
再着急也要牢记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