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违停在中山北路的绿化带上。由于此案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明确,执法人员迅速启动“简案快办”执法模式。在现场取证后,执法人员将当事人田某的信息和违法事实等内容录入系统,经过审批,快速生成了处罚决定书。田某也积极配合,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罚款,此案在半天内便告结案。
“以往此类案件的办理时限较长,但采用‘简案快办’新模式后,案件办理周期大幅缩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在等待当事人挪车期间,就能完成拍照取证、表单填写等调查取证工作,即使现场有多辆违停车辆,也能迅速处理。
这一高效成果得益于4月16日以来全省推广的“简案快办”新模式。该模式将“对单位、个人损害城市绿地”“对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等14个高频易发、案情相对简单易处置的执法事项纳入适用“简案快办”办理范围,在不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快速调查、快速办结、快速送达,有效解决各个环节中审批和文书送达的时效问题。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简案快办”不仅是一种执法模式,更是一种执法理念,在取证上对执法文书进行整合优化,增加了视频取证新方式及当事人自书确定违法事实的功能,结合电子送达、电子支付等方式,进一步实现“数据多跑腿、执法人员少跑腿、当事人零跑腿”。
为确保办案速度与质量并重,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确保在电子表单、当事人自书材料及执法视听材料等环节的取证更加规范,实现“环节一个不少,一步不乱”。截至6月底,我市已通过“简案快办”模式办理案件363个,涉及12个事项,平均办理时间在5日内,而以往办理时间需要10天-30天,在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实现了执法少扰企、少扰民,切实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深化“简案快办”流程,大力推广“简案快办”程序,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大案要案首案、繁杂案件集中力量精细办理,力争在保证案件质量和被审查调查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下案件办理“快进键”,跑出执法利民“加速度”。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俞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