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科技特派团在促进提升山区26县“一县一业”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浙江15个县(市、区)开展科技特派团试点工作。
科技特派团试点的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2-3年努力,通过科技特派团带动提升,实现试点县科技资源集聚与利用能力明显提升、主导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人才引育能力明显提升、创新创业氛围明显提升。
特派团具体由哪些成员组成?
根据山区县主导产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经试点县与相关高校、院所的双向选择,确定15个试点县(市、区)的41个帮扶组、374名科技特派团成员。
科技特派团由高校专家和试点县负责人分别担任专家团长和行政团长,专家团长负责科技特派团工作总体安排、综合协调,做好与试点县的对接沟通,行政团长负责组建工作专班,牵头抓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试点期间,将会有哪些政策支持?
试点期间,省财政原则上每年给予试点县不少于1个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支持试点县主导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经费从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专项列支,项目遴选严格按照项目评审程序。
派出单位把科技特派团成员工作成效作为个人评优评先、职务或岗位等级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
试点县在试点开展上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基础上,每年新增500万元以上用于主导产业的科技创新项目。组建由县(市、区)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做好人员选派和日常管理服务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确保特派团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建立科技特派团专项工作资金,对特派团成员提供交通和住宿补贴;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给予联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