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邵全卯赴新昌县开展《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新昌县人大常委会、新昌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
邵全卯一行座谈听取了新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新昌县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情况。他指出,新昌县政府高度重视《条例》执行,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邵全卯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强化《条例》执行刚性,村庄规划要结合新昌特点,实事求是,突出科学性、合理性,重点解决宅基地保障、古村落保护、乡村旅游发展等问题。要切实推进规划落地落实,地方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更好发挥规划作用。
座谈会后,检查组进村入户,实地检查了新昌县棠村和大古年村的村庄规划建设情况,重点围绕《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