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蓝天办以及各区、县(市)全力以赴,守护春节蓝。截至1月26日,我市PM2.5年浓度43(42.9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7;同时针对烟花爆竹开展现场巡查,发现135个问题,共收缴烟花4658箱,拘留62人,处罚7000元。我市空气质量总体以优良为主,部分地区存在空气质量数据异常升高,烟花爆竹管控不力的情况,市蓝天办予以通报批评。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市蓝天办春节“不打烊”,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双禁”工作,守护“古城蓝”。各区、县(市)积极响应,迅速启动各项宣传和管控工作。
越城区:全方位营造“双禁”氛围。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启动“双禁”电子喇叭,对社区居民、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
柯桥区:在分局领导带队下,春节期间兵分七路开展环保安全专项巡查。同时做好“双禁”深入调研,对辖区内仓库、批发单位、销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联合安监、消防、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上虞区:加强日常巡查和劝导。对国控点周边商户、住户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工作,上街发放宣传单,并劝离相关流动摊贩,倡导市民文明过节。
诸暨市:联防联控保障空气质量。各部门、街道协同配合,聚焦重点区域,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全力以赴守住底线,杜绝因烟花爆竹导致空气污染现象。
嵊州市:结合辖区内烟花爆竹“双禁”要求,及时成立管控工作小组,并召开管控会议,春节前后每天安排人员开展专项巡查,各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展多次联合检查。
新昌县:筑牢“双禁”防护墙。成立管控工作小组、巡查小组,对商铺进行全面清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管理;同时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及时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违法运输行为,做好源头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