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或您的家庭中有儿童、孕产妇或老年人等被通知或者自测核酸抗原阳性时,请不要惊慌也不要害怕,请仔细阅读本提示内容,根据症状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如遇突发或病情加重状况,请及时联系物业、社区、镇(街道)或者医院求助。
一、儿童
1.儿童感染新冠后的处理
儿童感染新冠后如果精神状态稳定,家长做对症处理、观察病情即可。如果连续发热超过三天、持续高热、频繁咳嗽或呕吐,甚至出现包块、频繁腹泻、脓血便、尿量减少、呼吸增快、呼吸困难、意识障碍等情况,家长应带孩子及时就医。
目前鄞州区接诊儿童发热的医疗机构及联系方式
2.儿童发热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在医院期间,家长应做好自身和孩子的健康防护,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回家后立即脱掉外套、鞋帽并认真洗手。
3.儿童居家康复日常注意事项
儿童感染新冠后居家期间要保证规律作息和充足睡眠,鼓励多吃水果和蔬菜,多喝水。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保持心情愉悦。
二、孕产妇
1.孕产妇感染新冠的表现
在总体的人群表现上,孕产妇和普通人群在感染率、症状上均较接近。出现症状的表现类型很接近,比如咽干、咳嗽、流鼻涕、浑身酸痛、发烧等,一般三四天就有好转,差不多七天左右一个病程,总体上对孕产妇的健康没有增加更多影响。但孕妇需避免服用布洛芬,退烧药只选择对乙酰氨基酚。
2.孕产妇感染新冠后产检等需求
孕产妇如遇无法按时产检,不要着急、焦虑,属常规体检的,可以更改时间;提前留好助产机构电话,如属紧急就诊,可与社区、医院及时沟通,和自己的助产机构取得联系,通过特殊通道就诊。鄞州区孕产妇感染新冠后健康问询单位为鄞州区妇保所,联系电话0574-88083617。
鄞州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部门联系方式
鄞州区各助产机构联系方式
3.孕产妇感染新冠后的传染性
孕产妇感染新冠或者曾经感染过新冠,一般不会通过分娩传给胎儿。
4.孕产妇感染新冠后注意事项
有基础性疾病的孕产妇,本身有高血压、糠尿病等的,如果同时有一些发烧情况,可能会加重病情,需加强自身症状的自我监测。如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请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并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 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如前往医院,尽量缩短就诊时间,避免集中候诊。
三、居家老年人患有基础性疾病和免疫力低下人员
1.加强自我监测。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道疾病等基础病的患者;正在进行放化疗的肿瘤患者;年龄≥80岁、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透析治疗患者;失能老人等感染了新冠后,应密切关注自身症状,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
2.重点关注有无重症症状。如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等情况时,要及时转至医院就诊。
3.老年人慢性疾病续方等其他医疗需求可通过网上诊疗途径获得,打开“浙里办”APP→输入“鄞领健康”→点击“问诊送药”“快速续方”,输入所需配送的药品,药品24-48小时内配送入户。对不能利用智能手机的市民,可拨打电话87731130,告知所需购买配送的药品,药品24-48小时内配送入户。
来源:鄞州区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