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2月2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争创“枫桥式检察官、枫桥式检察室”活动表彰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立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徐凯盛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丁飞主持会议。
- “双创”成果 -
“双创”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有力、参与基层治理积极主动、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干事创业活力有效激发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绍兴6项监督模型获奖,2项进入全国五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梁柏台红色检察文化获评“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数治“星火”、新·越庐青年、企业家法治会客厅在全省检察文化品牌建设成果展评活动分别获得金奖、银奖和铜奖;“数字检辉”党建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批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全市检察机关获评省级以上荣誉的个人或集体67人次,22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或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4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以总分第一名的历史最好成绩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检察工作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72篇次。
- 领导讲话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立江讲话
会上,袁立江指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双创”活动,是检察环节贯彻落实《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的有力抓手,是坚持好、传承好、发展好“枫桥经验”的突出表现。他强调,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双创”活动成果,更好争当践行“枫桥经验”的排头兵,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永葆政治本色。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绍兴市检察机关要结合二十大精神,结合《条例》要求,在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社会治理中担负起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要积极履职尽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安全领域风险防范,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协同开展网络综合治理,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要坚持数字赋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继续拓宽数字专项监督领域,打造更多绍兴数字检察标志性成果,提升检察机关数据运用能力、线索研判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要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切实将“双创”品牌打造成全市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队伍素能、展现检察风采的“窗口”和“名片”,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讲话
程曙明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双创”活动为抓手,不断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全体检察干警更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自觉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两个先行”,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他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提升政治自觉,在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勇担新使命。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绍兴检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坚持能动履职,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紧扣党委重大部署,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升护航新发展格局能级,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运用法治思维,在全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执法”一体推进机制,优化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为建设更高质量法治绍兴提供有力检察保障。要加强法律监督,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上彰显新担当。奋力当好数字检察建设“先行者”“领跑者”,在全省率先探索一体“五化”推进“三查融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深化队伍建设,在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巩固深化“双创”活动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 发言现场 -
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两级院获评检察官和基层检察室代表等参加会议。大会宣读了获评“枫桥式检察官”“枫桥式检察室”的个人和集体名单,并颁发了证书和奖杯。三名获评代表作了现场发言。
“枫桥式检察官”“枫桥式检察室”
获评名单
枫桥式检察官
孟 柯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钱晓晶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章芳芳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张 晶
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
顾淑婷
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徐涟红
上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何益锋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钱路璐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孙 斌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甘霖检察室一级检察官
沈惠芳
新昌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枫桥式检察室
柯桥区人民检察院轻纺城检察室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枫桥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