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上虞区接报区外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曾在上虞区内有活动轨迹,现将该感染者在虞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8日
16:36从小越华吴路方向自驾来虞;
17:20进入百官街道新大通购物中心(车停地下车库);
17:25新大通购物中心二楼上厕所;
17:32哈根达斯(新大通店);
17:53离开新大通购物中心;
17:57曼妙午后就餐,20:09离开;
20:25小越易家福超市购物,20:45离开;
20:51自驾从小越华吴路离开上虞。
请与以上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备,配合做好流调,并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连续三天到就近“愿检尽检点”每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