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洞头区召开环境质量公报新闻通气会,通报2021年洞头区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状况及生态环境工作主要成效。
《公报》显示,2021年长坑水库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4;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8μg/m3,与2020年持平,全市排名第一,全省排名并列第三。降水PH均值为5.19,酸雨率为50.0%,同比下降20.1%;降尘年均值为1.7吨/平方公里?月,与上年相比降尘量下降了41.3%。全市排名并列第三,全省排名并列第八,达到省控标准。洞头区2类、4类声功能区24小时连续均值达到国家标准,城市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2dB,总体水平为二级(较好);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4dB,强度等级为一级(好)。这一组组数据都彰显了海岛生态环境的蝶变实力。
近年来,洞头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强,绿色发展的底色更靓,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更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也越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