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发改产业〔2022〕80号)精神,确保在国际形势和新冠疫情叠加影响下,实现工业经济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日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绍兴市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实施意见》。《意见》包括四大方面19项具体措施,具体如下:
(一)稳固“基本盘”,促进工业经济稳中向好。包括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通畅、推动外资外贸平稳发展、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释放市场需求和消费潜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5项措施。
(二)构筑“增长极”,加速产业升级动能转换。包括加快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紧盯标志性产业招大引强、推进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推进“智能制造”和“两业融合”、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助力高成长性企业“长高长壮”等6项措施。
(三)激活“动力源”,增强先进制造业要素供给。包括拓宽多种融资渠道、坚持能效标准引领、强化人才资源供给、保障土地空间要素等4项措施.
(四)用好“工具箱”,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包括强化政策扶持、深化数字治理、优化企业服务、健全推进机制等4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