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衔接,又叫“两法衔接”,系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简称,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公布多起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对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敲响“违法必追责”的警钟,警示生产经营单位破除侥幸心理,不走捷径,不碰“红线”,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底线。
案例1
2022年1月20日,根据举报线索,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龙山镇对某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核查,该场所内存放有各色油漆墨水65桶(闪点25℃,每桶30KG)、白板墨水3.5桶(每桶25KG)、白板墨水56箱(每箱15KG)、蠕动泵1台及空桶若干。负责人霍某某表示上述物品为其所有,但其未取得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许可资质,油漆墨水用于生产记号笔(危险化学品)、白板墨水用于销售。
经查,该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霍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犯罪,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移送市公安局进行刑事立案侦查。2月11日,市公安局已对其进行刑事立案。
案例2
2022年2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住建、交通、公安、逍林镇联动检查时,发现某超市门口违规储存液化石油气,其中无牌电动三轮车上装有满瓶装液化石油气罐42瓶,共计729.6公斤;面包车上(无危化道路运输许可)装有满瓶装液化石油气罐10瓶共计287.4公斤;门口地上有14瓶空瓶装液化石油气罐。
该场所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未取得相关储存许可。3月8日被市公安局依法立案,系宁波市首起燃气领域危险作业涉刑事案。
案例3
2022年3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检察院、观海卫镇,对某村居民区内一处民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汕头某公司在该民房内储存甲类危险化学品制笔用墨水5.5吨用于销售。该储存场所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采取查封措施,经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月25日,市公安局对其涉嫌危险作业犯罪行为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4
2022年3月16日,根据举报线索,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匡堰镇对一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发现该场所内存放四氟乙烷满瓶15瓶(100公斤装)、空瓶16瓶(100公斤装),异丁烷(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满瓶9瓶(50公斤装)、空瓶6瓶(50公斤装),场所外侧停放有1辆运输车,车上放有异丁烷空瓶11瓶(50公斤装)以及若干账本。经营者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并使用增压泵进行异丁烷倒瓶灌装作业,存在极高安全风险。
3月18日市公安局对其依法立案。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保持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事前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来源|慈溪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