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首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在象山县6家零售药店陆续上架,包括丹城城区内的瑞人堂东谷路店、靖南大药房、弘康大药房、诚光药房,石浦镇金山大药房及其西周镇太和堂大药房。
3月30日,记者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一起,走进位于东谷路236号的瑞人堂医药连锁店,该店上架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由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每盒10人份,售价为168元/盒,不可拆盒销售。现场,执法人员逐一检查了试剂的进货渠道、验收记录、储存条件等,要求药店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产品资质证件,妥善保存试剂采购、验收等相关记录。
随后,在靖南大街800号的靖南大药房,记者看到了由艾康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一盒25人份,可拆盒销售,每份都备有详细使用说明,售价为15元一人份。店员表示,该试剂可用医保历年余额购买。
县疾控中心提醒,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一般用于急性感染期,抗原检测的适用人群为: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伴有呼吸道、发热等症状且出现症状5天以内的人员;隔离观察人员,包括居家隔离观察、密接和次密接、入境隔离观察、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的人员;以及有抗原自我检测需求的社区居民。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才可以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目前,国家药监局已批准生产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企业有20家。市民在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认真阅读说明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规范操作,确保采样检测质量。
“阳性结果可用于对疑似人群的早期分流和快速管理,但不能作为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疾控专家提醒。抗原检测阳性的,不论是否有呼吸道、发热等症状,居民应当立即向所在社区(村镇)报告,由社区(村镇)联系急救中心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将居民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使用后的采样拭子、采样管、检测卡等装入密封袋一并转运至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抗原检测阴性的,无症状的居民可密切观察,需要时再进行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有症状的居民,建议尽快前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进行核酸检测;如不便就诊,则应当居家自我隔离,避免外出活动,连续5天每天进行一次抗原自测。
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